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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烈士 | 刘仲益

发布日期:2021-01-11 信息来源: 字号:[ ]
  刘仲益,1895年出生于海阳县新庄头村,年轻时他只身闯关东,目睹日本侵略军、汉奸、资本家残害、凌辱剥削劳苦大众的种种劣迹后,怒不可遏,联合码头工人、粮栈店员等一起抗日、反奸、斗富,后遭通缉,重返故乡。
 
  民国21年(1932年)10月,刘仲益经张静源、刘松山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任本村党小组长,鼓动农民反抗苛捐杂税。次年,任中共莱阳中心县委组织干事,以卖漆为掩护,奔波于海阳西乡,秘密开展党的工作。
 
  民国23年(1934年)8月下旬,中共海阳县委成立,刘仲益任委员。同年农历七月二十日,刘仲益被捕,倍受酷刑,未泄一字之密。他在看守所组织“一一·四”暴动中被捕的刘欣生等六名青年,进行反虐待斗争。民国25年(1936年)秋,刘仲益被解往济南反省院。他拒不反省,复被送往高等法院治罪。在“义”字看守所结识了理琪、姚仲明,各抒壮怀,斗志更坚。刘仲益曾赋诗言志:“莫须冤狱莫须惊,无比雄心无比忠。纵然碎骨风波亭,铁血犹能化长虹。”理琪、姚仲明、刘仲益、张日华、岳拙园、于世瑞、石敬亭、张乐天等密组“铁窗堡垒”,学习革命理论,谋划拒供对策,发动有血气的难友进行反凌辱、反饥饿、反逼钱斗争。虽遭镇压,壮志未艾。
 
  1937年11月,经组织营救刘仲益出狱返回故里,奔走海阳各地,恢复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同年12月,在夏泽村重建中共海阳特支,刘仲益任书记。其间,组建抗日武装,因急需枪弹,特支决定夺联庄会的枪支,成立精忠报国先锋队。次年农历二月十五日,与刘振民、王政安、孙明瑞等40余人,智袭东村联庄会,夺得长短枪20支,子弹800多发。1938年3月,重建中共海阳县委,刘仲益任书记。
 
  “献身革命,义无反顾,站稳立场,坚守党纪。爱国爱党,披露心腑。粉身碎骨,忠贞不渝,斩荆披棘,完成任务。廉洁奉公,艰苦朴素。勤勤恳恳,为民公仆。”这是刘仲益亲订的《党员格言》,他以身作则,履行格言。
 
  1941年3至4月,在反投降战役节节胜利中,海阳北境解放。在与东海地委失去联系的情况下,的刘仲益不失时机地帮助海阳党组织组建抗日武装队伍,成立了海阳县抗日民主政府,受到地委表扬。
 
  1943年至1959年,刘仲益先后担任东海地委常委、胶东区党委常委、华东民政部优抚处处长、山东省合作总社副主任、省政协常委、山东省手工业管理局局长、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1970年8月5日逝世。同月6日,山东省民政厅批准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