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选调生拟录用人选补充公示
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选调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考核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鲁组发〔2014〕23号)及有关文件规定,近期对1名因休产假而延期考察的2016年度选调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进行了期满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反映。
公示期限: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
联系电话:0535-6789846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