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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纪委监察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16-10-26 10:00 信息来源: 字号:[ ]

  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栖霞市臧家庄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该单位擅自向工作人员发放岗位津贴和加班补助共计19980元,并且在2015年栖霞市统一要求整改后,仍未进行清退整改。栖霞市纪委给予臧家庄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刘玉显(主持工作)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臧家庄镇党委、政府对该单位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予以收缴。

  蓬莱第二中学副校长崔仑公车私用问题。

  2016年5月28日上午,崔仑及其女儿乘坐单位公车,到蓬莱市区祥瑞车行办理购买私家车的相关手续。蓬莱市纪委给予崔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长岛县北长山乡卫生院院长肖作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北长山乡卫生院为差额事业单位,肖作凌为股级干部,按规定其办公用房面积为9平方米,其办公室实际面积为20.9平方米,超出规定11.9平方米。北长山乡党委给予肖作凌党内警告处分。

  招远市热力与燃气管理办公室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4年2月至8月,该单位违规向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费、食堂补助共计4680元,该款项列支在其下属单位招远市热力燃气协会账目上。招远市纪委给予招远市热力与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明泉党内警告处分,上述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已按规定退回。

  烟台开发区大季家街道办事处大季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季东伟借外出学习之机违规组织党员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七一前,季东伟组织大季家村35名党员到临沂孟良崮战役纪念馆接受红色革命教育,期间,擅自更改参观路线到沂水大峡谷等景点旅游。大季家街道党委给予季东伟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旅游相关费用。